“聖經研究”叢書
第一卷

上帝永恆的計劃


第八章

審判的日子

主題大綱

審判的日子概覽;這是依據《聖經》的嗎?“審判”與“日期”的界定;《聖經》中提到的幾個審判的日子;第一個審判的日子與結果;另一指定的審判的日子;最高的審判者;即將到來的審判的特徵;第一次與第二次審判的類似與不同;當前世界的責任;介於兩個時代之間的兩種審判與目標;對於即將到來的審判有不同的評估;先知和使徒如何看待審判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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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因為“父不審判什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使徒行傳》17:31; 《約翰一書》2:1; 《約翰福音》5:22。

一般關於審判的日子都有著一種非常含糊而且不確定的觀念。人們通常接受的觀點是,基督將來到世上,坐在一個巨大白色的寶座上,他將召喚聖徒和罪人在他的面前排行列隊,接受審判,在這其間將會有地震、墓穴開啟、岩石崩裂和山脈倒塌等巨大的自然天災;那些戰慄的罪人將從永無止盡的悲哀深淵中被帶出來,聽取他們罪惡的詳述,但是還要被送回永恆且殘酷的死亡中;而聖徒們則將從天上被帶來目睹那些被定罪之人的痛苦與絕望,且再次聆聽關於他們自己被審判的決定,然後返回天上。根據一般的理論,眾人在死亡時就都已接受對他們的判決或者獎賞;這種說法與上述的第二次受審判的區分觀念,通常被稱為眾人的審判,它只不過是重複第一次的審判,既然他們認為死亡是上帝所做的最終和不能變更的決定,那像這種審判就沒有任何的意義與目的了。

有人假定,用於這項審判數十億人的巨大工作的整個時間,是被指令在一天二十四小時內完成。最近在布魯克林聖會發表的一篇演講表達了關於這一主題的總體觀點。它造作的為審判工作之日提出細結的說明,聲稱審判工作的時限是在一天之內完成。

這是一個非常粗淺的觀念,完全不能與上帝默示的《聖經》協調一致。這個概念是取自我們的主講述有關綿羊與山羊的寓言,對於這個寓言過於注重字面意義的解釋。(參看《馬太福音》25:31-46。)它企圖對比喻性的寓言,強行作出字面上的解釋,可謂荒謬。寓言決不能按照字面解釋,而只是通過在許多方面與其相似的事物上作為真理的圖解。如果這個寓言是對審判實施方式的陳述,那麼就正如寓言所說,指的是字義上的綿羊和山羊,根本不是指人類。現在,讓我們從更符合《聖經》和更理性的觀點來考慮這個問題,上帝所指定的重大審判之日的工作與結果,應該合理的與《聖經》中所有的寓言和象徵的結論互相符合一致。

審判這個詞語的含意比僅是單純的判決還要具有更多的意義。它包括試煉的目的,也包括根據試煉而所作出的決定。不但英語中的審判一詞可以這樣正確地理解,並且在希臘文中,該詞的正確意思也是這樣解釋。

日子這個詞語,在《聖經》和普通用法中,雖然最常用來表示十二小時或者二十四小時的一段時間,但真正的含義是指任何明確或者特殊的時期。例如,我們說“諾亞的日子”、“路德的日子”、“華盛頓的日子”;《聖經》中創世的全部時間被稱為一日,我們在《創世記》中讀到“在耶和華神造天地的日子”(《創世記》2:4),指的就是一個漫長和肯定的時期。然後,我們讀到“在曠野中試探的日子”,指的是四十年之久(《希伯來書》3:8, 9);還有“拯救的日子”《哥林多後書》6:2),“報仇之日”,“震怒的日子”和“患難的日子”,這些說法中有的指猶太時代,臨近結束時為期四十年的一段時間,有的指福音時代結束時類似的患難時期。然後我們還讀到“基督的日子”、“審判的日子”、以及“他的日子”,這些說法又是指千禧年時代,那時彌賽亞將用公義統治、支配並審判世界,准許給與試煉也給予判決。關於這個時期,《聖經》記載說:他將按公義審判天下,在他的日子裏,將顯示那可稱頌獨有權能的,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參看《使徒行傳》17:31; 《提摩太前書》6:15)雖然確認“日子”這一詞在其他類似的事例中同時具有更為廣泛含義的情況下,一些人還是認為這個審判的日子只有十二小時或二十四小時的時間,這種理論就超乎我們所能理解的了,除了設想他們一直受到傳統的影響之外,他們自己也沒有做正確的證明或者研究。

如果仔細查詢《聖經》索引中有關審判的日子與引證附註的內容,並且注意到審判的工作種類和工作量都要在這一段時期內完成,就會很快地發現這種庸俗觀點的荒謬,同時也必要為“日子”這個詞語的含義作出更廣泛的解釋。

雖然《聖經》說到的一場大審判、或者試煉的日子是在將來的事,而且表明大多數人類要在那個日子裡經歷他們全部的試煉和最終的判決,《聖經》也同樣教導說,還有其他審判的日子,在此期間那些確定被揀選的人已經接受了試煉。

世上第一個大審判[試煉與判決]是發生在人類之初,地點在伊甸園,那時人類的始祖亞當,代表整個人類,他在上帝面前接受試煉。那場試煉的結果是判決:他有罪,不服從上帝,不配活著;予以痛苦的處罰是死亡,“你必定死。”(《創世記》2:17,旁注)因此“在亞當裏眾人都死了”。在伊甸園的那次試煉時間就是世上第一個審判的日子,從那時起,最高審判者(耶和華)的決定絕對是厲行實施。

“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這一點可以在每個葬禮的行列中看到。對此每一座墳墓都是一個見證。我們在經歷每次悲傷和痛苦中都可以感受得到——所有這一切都是第一次試煉和判決的結果,這是上帝正義的審判,表明我們不配得到最初為順服及有上帝形像的人類所準備的生命和賜福。但是人類要從第一次判決中恢復過來,藉著通過一位偉大的救贖者所提供的犧牲,以他一人的祭獻為眾人贖罪。由得蒙救贖這事看來,死亡的意義不再被認為是生命的全部完結和永恆的了,而是暫時的睡眠,眾人都要從墳墓和死亡的判決 — 毀滅中被營救出來;因為在千禧年的清晨,眾人都將被生命賜予者所喚醒,他將救贖世人的生命。不論就那種意義來說,只有信仰基督的教徒,終必從最初的判決和懲罰中得到釋放或者“脫離”;但是,他們的脫離還不是真正的,而僅是因為信才可以這樣說。 “我們得救是在乎盼望”,只能是這樣。直到復活的早晨,我們才能真正完全脫離死亡的懲罰(由亞當所引起,因進入基督而脫離)得到確實的釋放,那時我們將心滿意足,以一種同我們的救世主耶穌基督一致的形像醒來。但是我們這些已經通過基督,認識到上帝仁慈計劃的人們“叫我們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這個事實非但不是證明其他人將來沒有脫離這敗壞的希望,反而證明情況將與此相反;因為對於上帝來說,我們是他初熟的果子。我們脫離在亞當裏的死亡,得到在基督裏的生命,這只是脫離的一個預先表率,它說明無論是誰,只要願意,就可以從敗壞(死亡)的束縛中得到釋放,得到真正生命的自由,對於所有這些人都會被上帝認可,成為他自己的兒女。所有願意的人都將脫離死亡得到生命,不管生命類別的不同,上帝都已經為他的兒女們提供了不同屬性的生命。福音時代是對那些被蒙天召,將成為與上帝性情有分的人進行試煉的日子,以決定他們得生命或者被毀滅的時代。

但是,上帝已經定了一個日子,在那日子裡他將審判世界。怎麼會是這樣呢?上帝改變主意了嗎?難道他得出結論,他試煉第一個人的決定與總判決不公義、太嚴厲,以至現在決定要逐個審判世人嗎?不;如果是這樣,我們未來的試煉在公義的決定方面就不會有比過去更好的保證。不是上帝認為他在第一次審判中的決定不公義,而是他對於第一次審判的懲罰已提供了一個救贖計畫,為了他准許整個人類能在更有利的條件下給與另一次審判(試煉),眾人屆時就都能體驗到罪及其後果。上帝絲毫沒有改變他最初的計劃,這種計劃是他在世界開始之前就已形成的了。他清楚地告訴我們,他沒有改變,他絕不會釋除有罪的懲罰。他將強制執行他公義宣判的全部懲罰。這所有的懲罰將由上帝親自預備的救贖者或替罪者耶穌基督來承受,他“因著神的恩[恩惠],為人人嘗了死味。”我們的主既然已經用自己的生命為亞當的後裔預備了救贖,他能公義地用生命為他們眾人做新的獻祭。獻給教會的這個祭品是依據用祭物所立的(參看《詩篇》50:5; 《羅馬書》12:1):對於這祭品將依據“新約”獻給世人。參看《羅馬書》14:9; 《希伯來書》10:16; 《耶利米書》31:31。

我們進一步得知,當上帝給予世人個別試煉的時候,將會是在基督作為最高審判者時,耶和華如此地榮耀他,因為他為了我們的救贖順從上帝,甚至犧牲自己的生命。上帝已經將他升為至高,成為神聖,甚至坐在上帝的右邊,叫他作君王,作救主(參看《使徒行傳》5:31),他能使人從死裡復活,他用自己的寶血贖回所有人類,使眾人能獲得審判。上帝已經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並賦予他天地間的一切權柄。參看《約翰福音》5:22。

並且,被升為至高、被榮耀的基督,他是如此地愛世人,甚至獻出自己的生命作為世人的贖價,他將會在應許的未來試煉中,做世人的最高審判者。耶和華自己為了這個非常的目的,已指定他執行那個職責。因為《聖經》這樣清楚明白的宣告,所以審判之日的到來是沒有什麼令人恐懼的,相反地,我們有充足的理由,期盼在審判之日時將為眾人帶來的歡喜快樂。這個最高審判者的特性是使審判能夠充分保證公義和仁慈,由於還要適當考慮到人類的弱點,所以最高審判者的特性也將使眾人的意願和服從能回復到曾經一度在伊甸園中失去的最初完美。

在古代,士師是執行公義、解救受壓迫者的人。例如,《舊約》中提到,當以色列人由於違犯耶和華而處於敵人的壓迫之下,他們如何通過興起的士師,不斷得到解救和賜福。我們讀到,“以色列人呼求耶和華的時候,耶和華就為他們興起一位拯救者……俄陀聶。耶和華的靈降在他身上,他就作了以色列的士師,出去爭戰(大獲全勝)。……於是國中太平四十年。”(《士師記》3:9-11)所以,儘管世界長期處於敵手撒旦的權力和壓迫下,但是在不久以後,那位用自己的寶血為眾人贖罪的耶穌,將建立強國,實施統治。他將拯救審判那些他如此熱愛以至要救贖的人們。

先知的所有宣告都與這個結論一致。經上說:“他要按公義審判世界,按公正審判萬民。”《詩篇》98:9。

將來的審判原則會與第一次的完全一樣。將呈現同樣的服從律法,那時同樣以生命為獎賞、同樣以死亡為懲罰。就如同第一次試煉有開端、進展、最後以判決為終點,第二次審判也會是如此;它將把生命判給正義,把死亡判給罪惡。由於從第一次試煉的結果中獲得了經驗,所以第二次試煉將會比第一次更順利。與第一次不同的是,第二次試煉中每個人將只為他自己受試驗、不是為他人。那時不會有人因亞當的罪行、或者因遺傳的缺陷而死亡。人們不會再說,“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酸倒了;……凡吃酸葡萄的,自己的牙必酸倒。”“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以西結書》18:4; 《耶利米書》31:29, 30)一個人接受審判乃是照他所有的,並不是照他所無的。那時,世人將對此深信不疑,如同現在教會所確信的那樣。(參看《哥林多後書》8:12。)在基督的統治下,人類將逐漸受到教育、訓練和管教,一直達到完美。他們一經達到完美,就會被要求與上帝建立完美的和諧,任何在服從方面達不到完美的人都將被剪除,被判定不配得生命。經由亞當帶給人類死亡的罪只是一次不服從的行為,但是由於這次行為,使他失去自己的完美。上帝有權柄要求亞當完美的服從,因為他是被完美創造的;當上帝完成恢復眾人的偉大事工,他將提出同樣的要求。任何在最微小的程度上達不到完美的人,都不會蒙允許得永生。那時,不符合完美的人就是蓄意犯罪,就是完全違背神意與完美能力。

任何故意犯罪、違背神意與完美能力的人,將在第二次死亡中毀滅。在這個試煉期間的年代,眾人應該都在完全認識神意的領導下,任何人如果棄絕上帝提供的恩惠,百年裏沒有在完美方面取得進步,就會被認為不配得生命,而且被“剪除”,雖然是百年的時間,人們在百歲時仍然猶如處於童年的時期。因此關於那一天有這樣的記述:“百歲死的仍算孩童,有百歲死的罪人算被咒詛。”(《以賽亞書》65:20—裏賽爾Leeser譯本。)這樣看來,如果不是頑固到以致於拒絕進步的話,眾人至少都有一百年的試煉期間;人們的試煉將會持續,貫穿整個基督統治的時代,直到結束時達到終點。

世界未來審判的結論,清楚地顯示在綿羊與山羊的寓言中(參看《馬太福音》5:31-46)、《啟示錄》20:15; 21:8,以及《哥林多前書》15:25)。這些經文和其他經文都表明,在審判結束時兩類人將被完全分開,即順從的人與不順從的人;也就是那些與上帝律法的儀文和聖靈一致的人,以及那些與此不一致的人。順從的人進入永生,而其他的人歸回死亡、走向毀滅(即“第二次死亡”)。這些與第一次審判的判決相同,在第一次的判決中,基督獲得了解救他們的權柄,以他自己的死,為他們支付贖價,他們已經算作被基督解救的人了。在個人的試煉中,如果他們的犯罪是故意的 ,由於是個人拒絕對神的完全認知和在最完全有幫助的機會中違反了上帝旨意的犯罪,這就沒有救贖會給予他們了,他們也不再有被拯救或者復活的機會,這將是他們的第二次死亡。

我們不希望被看作無視當前世界責任的人,對於上帝的認知在領受上根據程度的不同,不論多少,也不論這個認知是否得自大自然還是聖經中的啟示,這是每個人都有的責任。“耶和華的眼目,無處不在。惡人善人,他都鑒察,”“人所作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神都必審問。”(《箴言》15:3; 《傳道書》12:14)現在的善行和惡行,不論現在還是將來,都會得到公義的報償。“有些人的罪是明顯的,如同先到審判案前。有些人的罪是隨後跟了去的。”(《提摩太前書》5:24)迄今為止,除了主所恩惠的“小群”,沒有其他人能對上帝的知識有充分的認知,他們(這受恩惠的“小群”)如在當下有任何人違反了上帝的旨意就會招致到最終的懲罰,即第二次死亡。這裏,我們僅是提出世人的當前責任這個主題,詳細內容留待後面探討。

介於世界第一次和第二次審判的日子之間,大約有六千年的時間,在這個漫長的時期,上帝一直在人類中選擇兩類特殊的族群,專門地考驗、訓練和調教他們,使之成為在審判世界的時期、或者審判的日子裏作為上帝榮耀的器皿。

這兩類人被保羅分別稱作兒子的家與僕人的家,前者由那些在基督教時期經受了試煉、被認為信實的得勝者所組成,後者由那些在基督教之前信實的得勝者所組成(參看《希伯來書》3:5,6)。這些特殊的揀選決不干涉到這個在福音時代之後應許給人類世界的審判、或者試煉。這兩個特殊族群中那些成功地通過試煉的人,都不會得到世界的審判,而是在世人要接受審判時獲得他們的獎賞。他們將在上帝賜福世界的時候作為他的代理人(作為上帝榮耀的器皿),為人類最後的試煉和審判提供必要的指導和管教。“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嗎?”《哥林多前書》6:2。

這些受到特別揀選的族群與其餘的人一樣,都曾經一度處在於因亞當的罪行而被定罪之下,但是憑著信,在基督之死所帶來的益處中成為共同的受益者。在根據上帝的應許中,首先他們因信稱義,之後又履行完成了各自所受到的召喚的條件,然後他們才被認為值得高升到榮譽和有權柄地位的人。

在審判之日,這兩個族群所受的試煉或者審判都會比世人受到的更為嚴厲;因為這些人必須不斷地抵擋撒旦,抵擋這個世界的王所設的詭計和誘騙。在世界審判的日子裡基督將統治,撒旦將被捆綁,使他不得再迷惑列國。(參看《啟示錄》20:3)這些人因為公義的緣故已遭受逼迫,但是在審判的日子裡,人類將為公義得到獎賞,只有非正義的人才會受到懲罰。這些人在前進的道路上一直遇到巨大困惑的障礙和陷阱,但是當世人被試煉時,這些障礙和陷阱都將被移除。儘管這兩種人的試煉將比世人所受到的更為嚴厲,但是他們所得到的獎賞也相對地更大,更榮耀。

由於在大騙子撒旦的詭辯之下,世人與掛名的教會對有關公義審判到來時的賜福保證,有著錯誤的觀念。他們知道《聖經》表明了一個即將到來的審判的日子,但是他們只是帶著擔憂與畏懼去看待它;因為這種恐懼,使他們把主即將到來的日子,當作不再是受歡迎的消息。他們將這個消息拒之門外,不願聽到,甚至不願提到它。他們根本不知道,上帝已經指定基督用公義審判世界,在他榮耀的統治下,上帝已經為世界準備了賜福。撒旦策劃了許多令人盲目的權勢,企圖使人對於審判之日的真理處於無知的狀態,其中最有影響的勢力就是那些已經悄悄出現在多種教派的教義和讚美詩中的錯誤。許多人已經相信且認為這些錯誤比對於理解上帝的話語還要重要。

先知與使徒們多麼不同地看待那應許的審判的日子!請聽大衛那非常高興的預言式詠唱吧(《歷代志上》16:31-34)。他說:

“願天歡喜,
願地快樂。
願人在列邦中說,耶和華作王了。
願海和其中所充滿的澎湃。
願田和其中所有的都歡樂。
那時,林中的樹木
都要在耶和華面前歡呼,
因為他來
要審判全地。
應當稱謝耶和華。因他本為善,
他的慈愛永遠長存。”

使徒也強調了同一個審判的日子,使我們確信那將是一個榮耀和令人期盼的日子,也使我們相信,為了這個日子,一切受造之物,一同在痛苦中歎息勞苦,等待偉大的最高審判者來拯救並賜福世人,同樣地也來提升並榮耀教會。《羅馬書》8:21, 22。

將來為了永生進行的試煉 -審判是對世人的珍貴應許,而在《約翰福音》5:28-29中,這個應許被錯譯而變為一個可怕的詛咒。根據希臘文,那些作惡的人,他們的行為是不能得到上帝的認可,在得到復活之前(從死裡復活提升到永生生命的完美)將先要通過審判、“鞭打”(指懲罰的意思)和管教。見《聖經》修訂版。

將來

“上帝的道路是公平的:不論風暴還是平靜,
        不論危險還是靜止的季節,
還有傷人的飛鏢,治病的香膏,
        都是根據計劃做出的最好分派。
審判中經常有誤解,
        以神秘和模糊的方式進行,
他從罪惡中帶來永恆的美善,
        並且證實最終的歡樂一定到來。
儘管審判會有力地進行,
        愛在召喚,要我們的信仰和希望增加:
最終他將把將來的平安,
        賜給久經磨難的世人。

“當風暴那可怕的力量不可一世,
        他表現出絕不妥協的意志,
而人類的技能完全無用地
        反抗暴風雨的狂怒,
讓愛心仍然信任他吧,
        穿過所有黑暗與曲折的道路;
誰能阻礙他賜福的旨意,
        引導人們穿過黑夜到達歡樂的白天?
還是要在他的溫柔照料之下;
        因為他將使暴風雨停止,
他會把將來的平安
        從痛苦中帶到這裏。

“人啊,看吧;任何風暴都不會
        超出上帝設置的限度。
當它指定的工作結束,
        你將在歡樂中忘記悲傷。
悲痛的犁頭劃過,
        你那最美麗的生命之花將綻放,
因為上帝將賜給你重生,
        你所有的荒野將歡笑歌唱。
希望你在他裏面;他為你制定的計劃
        將以勝利和釋放結束。
不要害怕,因為千真萬確
        你將看到他隨後的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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